20 道法规 (REG)练习题及答案
CPA 注册会计师考试练习的全部法规 (REG)练习题,附正确答案和简短解析。
开始练习测验 →1. 某注册会计师在为客户编制本年度纳税申报表时,发现客户上一年度由另一家事务所编制的申报表遗漏了应税利息收入。根据《230号通告》(Circular 230),该注册会计师必须怎么做?
- A.告知客户该项遗漏,以及不予更正将产生的后果✓ 答案
- B.立即以书面形式将该遗漏通知美国国税局(IRS)
- C.立即终止业务约定并退还客户的全部资料
- D.除非客户先提交上一年度的修正申报表,否则拒绝编制本年度申报表
《230号通告》第10.21条规定的义务是对客户而非对国税局的:执业者一旦得知客户申报存在错误或遗漏,必须及时告知客户该错误及不予更正的后果。未经客户同意向国税局披露将违反保密义务(税法第7216条),该规则也并未强制要求退出业务或提交修正申报表。
编号 QB-DSR9AX依据: Treasury Department Circular No. 230, sec. 10.21 (knowledge of client's omission)报告此题的问题
2. 某报税代理人在客户申报表上采取了一项税务立场,该立场既非避税安排也非应申报交易,且未在申报表上作出披露。为避免《国内收入法典》第6694(a)条对报税人的罚款,该立场至少必须达到下列哪一标准?
- A.在实体上获得支持的现实可能性
- B.更可能成立(more likely than not)
- C.实质性依据(substantial authority)✓ 答案
- D.合理依据(reasonable basis)
标准阶梯由低到高为:轻率立场 < 合理依据(约20%)< 实质性依据(约40%)< 更可能成立(超过50%)。依第6694(a)条,未披露且非避税安排的立场需达到实质性依据;只有在通过8275表充分披露时,合理依据才足够;而“更可能成立”仅适用于避税安排和应申报交易。
编号 QB-X9AS2Z依据: IRC sec. 6694(a); Treas. Reg. sec. 1.6694-2报告此题的问题
3. 某个人按期提交了所得税申报表。国税局其后认定该纳税人遗漏的毛收入超过申报表上所列毛收入的25%。国税局可以核定补税的期限是多久?
- A.自到期日与实际申报日中较晚者起六年✓ 答案
- B.自到期日与实际申报日中较晚者起三年
- C.自核定之日起十年
- D.无限期;不适用任何时效
一般核定时效为三年,但税法第6501(e)(1)条规定,当纳税人遗漏的毛收入超过已申报毛收入的25%时,时效延长至六年。仅在申报虚假或欺诈、或根本未申报的情况下才无限期;十年是核定后的征收时效,而非核定时效。
编号 QB-ES4MFY依据: IRC sec. 6501(a), (c) and (e)(1)报告此题的问题
4. 根据代理法,表见代理权(apparent authority)由下列哪一项产生?
- A.由本人与代理人签署的书面代理协议
- B.代理人善意地相信其行为将有利于本人
- C.本人的言行使第三方合理相信代理人有权✓ 答案
- D.代理人本人向第三方所作的关于其权限范围的陈述
表见代理权来源于本人(委托人)向第三方作出的表示;代理人不能仅凭自己向第三方声称有权而创设权限。签署的书面代理协议产生的是明示的实际代理权,代理人的主观信念则完全不产生权限——这也正是代理关系终止后在未作适当通知前仍存在“残余表见代理权”的原因。
编号 QB-Y9N482依据: Restatement (Third) of Agency sec. 2.03 (apparent authority)报告此题的问题
5. 两名商人就货物买卖订立合同。买方发出订购单后,卖方迅速发出书面承诺,但其中载有要约中没有的附加条款。根据《统一商法典》第2编,结果如何?
- A.合同成立,商人之间的附加条款通常成为合同内容✓ 答案
- B.仅当要约人签署书面文件明确同意附加条款时,合同才成立
- C.合同成立,但附加条款仅为建议,永远不构成合同内容
- D.合同不成立,因为承诺必须与要约完全一致
《统一商法典》第2-207条摒弃了普通法的“镜像规则”:确定的承诺表示即使载有附加或不同条款,合同仍然成立。在商人之间,这些附加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内容,除非要约明确限定只能按其条款承诺、附加条款实质性改变合同,或要约人在合理期间内提出异议;而“仅为建议”的处理只适用于至少有一方非商人的情形。
编号 QB-FSFXMZ依据: UCC sec. 2-207 (battle of the forms)报告此题的问题
6. 关于《统一商法典》第9编下担保权益的“附着”(attachment)与“完善”(perfection),下列哪项表述正确?
- A.消费品上的购置价金担保权益只能通过提交融资声明才能完善
- B.担保权益必须先附着才能完善,而完善通常决定对第三方的优先顺位✓ 答案
- C.附着确立对其他债权人的优先顺位,而完善使担保权益可对债务人强制执行
- D.提交融资声明是对任何类型担保物完善担保权益的唯一方式
附着(已提供对价、债务人对担保物享有权利、且存在经认证的担保协议或占有/控制)使担保权益可对“债务人”强制执行,并且是完善的前提。完善可通过登记、占有、控制实现,消费品上的购置价金担保权益则自动完善;完善决定的是对“第三方”的优先顺位。
编号 QB-Z9ZED3依据: UCC secs. 9-203, 9-308, 9-309(1), 9-322报告此题的问题
7. 关于各类商业组织形式的责任特征,下列哪项表述正确?
- A.有限合伙人仅因出资即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债务承担个人责任
- B.C型公司的股东按持股比例对公司债务承担个人责任
- C.有限责任公司(LLC)的成员若参与公司管理即丧失有限责任保护
- D.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个人责任✓ 答案
普通合伙不提供责任隔离:依《修订统一合伙法》(RUPA),每位合伙人对合伙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正是选择LLC或公司形式的经典理由。有限合伙人和公司股东仅以出资为限承担风险;与旧的有限合伙“参与控制”规则不同,现代LLC立法明确允许成员参与管理而不丧失责任保护。
编号 QB-GST9T2依据: Revised Uniform Partnership Act sec. 306; RULPA and ULLCA limited liability provisions报告此题的问题
8. 赠与人将股票赠与受赠人。赠与人的调整后计税基础为10,000美元,赠与日的公允市价为6,000美元,未缴纳赠与税。受赠人其后以8,000美元出售该股票。受赠人应确认什么?
- A.4,000美元损失
- B.不确认收益也不确认损失✓ 答案
- C.2,000美元损失
- D.2,000美元收益
当赠与日的公允市价低于赠与人计税基础时,适用双重基础规则:计算收益时用赠与人结转的基础(10,000美元),计算损失时用赠与日公允市价(6,000美元)。由于8,000美元的售价落在两者之间,既无收益(低于10,000美元)也无损失(高于6,000美元)。
编号 QB-2ACSJ4依据: IRC sec. 1015(a); Treas. Reg. sec. 1.1015-1(a)报告此题的问题
9. 某纳税人于11月1日出售100股ABC公司股票,产生5,000美元损失。11月20日,该纳税人以18,000美元买入100股同一ABC公司股票。税务结果如何?
- A.5,000美元损失永久不得扣除,且不影响新股票的计税基础
- B.损失不予确认,加计至新股票基础,并合并原持有期✓ 答案
- C.5,000美元损失当期可扣除,新股票的计税基础为18,000美元
- D.只有在出售日之前买入替代股票时,该损失才不予确认
税法第1091条规定,若在出售日“之前或之后”30天内购入实质相同的证券(共61天窗口期),损失不予确认;11月20日的买入正落在该窗口内。该损失只是递延而非丧失:第1091(d)条将不予确认的损失加计至替代股票的计税基础(18,000 + 5,000美元),第1223(3)条则允许合并计算原持有期。
编号 QB-HS6MY3依据: IRC sec. 1091 (wash sales); sec. 1223(3)报告此题的问题
10. 某按日历年度纳税的企业在年度内将有形动产投入使用。在MACRS制度下,必须以“季中惯例”(mid-quarter convention)取代“半年惯例”的情形是:
- A.只要在第四季度投入使用了任何资产
- B.全年MACRS动产基础逾40%在第四季度投入使用✓ 答案
- C.纳税人选择依第179条对该资产的部分成本进行费用化
- D.该资产超过50%的使用属于经营用途而非个人用途
MACRS动产默认适用半年惯例,但第168(d)(3)条规定,当年投入使用的此类动产合计计税基础中超过40%落在第四季度时,必须改用季中惯例。不动产不计入该40%测试,因为其一律适用月中惯例;第179条选择和“超过50%经营使用”测试属于另外的规则。
编号 QB-K5EGYE依据: IRC sec. 168(d)(3) and (d)(4)报告此题的问题
11. 下列哪一项金额可以从个人的毛收入中排除?
- A.失业救济金
- B.奖学金中用于支付食宿的部分
- C.人身伤害诉讼中判予的惩罚性赔偿金
- D.受益人因被保险人死亡所得寿险金✓ 答案
税法第101(a)条规定,因被保险人身故而支付的人寿保险金予以排除。其余三项均须计入:第104(a)(2)条仅排除人身伤害或疾病的补偿性赔偿,因此即使在人身伤害案件中,惩罚性赔偿仍应课税;第117条仅排除用于学费、杂费、书本和用品的奖学金,不含食宿;第85条则规定失业救济金全额应税。
编号 QB-4NKNJF依据: IRC secs. 101(a), 104(a)(2), 117 and 85报告此题的问题
12. 下列哪一项是在计算调整后毛收入(AGI)时扣除的项目(即“线上扣除”),而非分项扣除?
- A.合格住宅抵押贷款利息
- B.独资经营者所缴自雇税的二分之一✓ 答案
- C.个人自住住宅的州和地方不动产税
- D.未获补偿的医疗费用
税法第62(a)(1)条和第164(f)条允许将自雇税的一半在计算AGI时扣除;其余三项均为从AGI中扣除的分项扣除。二者的区别很重要:线上扣除直接降低AGI,从而放宽以AGI为基准的门槛和逐步取消限制,并且无论纳税人是否选择分项扣除均可享受。
编号 QB-M5ST5G依据: IRC secs. 62(a)(1) and 164(f)报告此题的问题
13. 对个人从穿透实体取得的经营损失进行扣除时,各项限制的适用顺序是什么?
- A.风险承担额限制,然后计税基础限制,然后超额经营损失限制,最后被动活动损失限制
- B.计税基础限制,然后风险承担额限制,然后被动活动损失限制,最后超额经营损失限制✓ 答案
- C.被动活动损失限制,然后风险承担额限制,然后计税基础限制,最后超额经营损失限制
- D.计税基础限制,然后被动活动损失限制,然后风险承担额限制,最后超额经营损失限制
这些限制按顺序适用,每一项都作用于通过上一项测试后剩余的金额:先是计税基础限制(第704(d)条和第1366(d)条),再是风险承担额限制(第465条),然后是被动活动损失限制(第469条),最后是超额经营损失限制(第461(l)条)。顺序至关重要,因为在前一步骤被拦截的损失根本不会进入后续测试,且每一层被暂停的金额按其各自规则结转。
编号 QB-5NXYQG依据: IRC secs. 704(d)/1366(d), 465, 469 and 461(l)报告此题的问题
14. 关于可退还税收抵免与不可退还税收抵免的区别,下列哪项表述正确?
- A.可退还抵免减少调整后毛收入,不可退还抵免减少应税所得
- B.可退还抵免可将应纳税额减至零以下并以退税形式支付;不可退还抵免最多只能将税额减至零✓ 答案
- C.不可退还抵免可将应纳税额减至零以下并以退税形式支付;可退还抵免最多只能将税额减至零
- D.两类抵免都能将税额减至零以下,但不可退还抵免必须先向以前年度结转
依税法第6401(b)条,可退还抵免被视为已缴税款,因此超出应纳税额的部分会退还给纳税人,劳动所得抵免是典型例子。不可退还抵免(如外国税收抵免、终身学习抵免)只能将税额抵减至零,超出部分或者作废,或者依其各自条款结转。抵免是按美元逐一抵减“税额”,而非减少收入。
编号 QB-N556BH依据: IRC sec. 6401(b); secs. 32 and 27报告此题的问题
15. 下列哪一情形使纳税人符合“户主”(head of household)申报身份?
- A.纳税人未婚,负担住所一半以上费用,且受抚养子女在该处居住超过半年✓ 答案
- B.纳税人承担了某住所的全部费用,一位并非其受抚养人的朋友全年居住于此
- C.纳税人承担了某住所一半以上的费用,该住所在本年度中有两个月是其受抚养子女的主要居所
- D.纳税人已婚且全年与配偶同住,采用分别申报,并维持其子女居住的家庭
税法第2(b)条要求纳税人未婚(或视同未婚)、承担一半以上的家庭维持费用,且该住所在一年中超过半年是合格人员的主要居所。非受抚养人的朋友不属于合格人员;两个月不满足“超过半年”测试;依第7703(b)条,全年与配偶同住者不能被视同未婚。另需注意特殊规则:受抚养的父母无需与纳税人同住。
编号 QB-6NABWH依据: IRC sec. 2(b); sec. 7703(b)报告此题的问题
16. 某合伙人年初对合伙权益的外部计税基础为30,000美元。本年度该合伙人被分配10,000美元普通经营所得,收到4,000美元现金分配,且其分担的合伙企业追索性负债份额增加了6,000美元。该合伙人年末的计税基础是多少?
- A.46,000美元
- B.36,000美元
- C.32,000美元
- D.42,000美元✓ 答案
依第705条和第733条,计税基础因分配到的所得而增加、因取得分配而减少;同时第752(a)条将合伙人分担负债份额的增加视为“视同现金出资”,同样增加外部基础:30,000 + 10,000 − 4,000 + 6,000 = 42,000美元。这一负债规则正是与S型公司的关键区别——在S型公司中,实体层面的债务不为股东提供任何基础。
编号 QB-P5GGGJ依据: IRC secs. 705, 733 and 752(a)报告此题的问题
17. 某S型公司从银行借款100,000美元。关于该借款对股东扣除公司损失能力的影响,下列哪项表述正确?
- A.损失以股票基础加上股东直接借给公司款项的基础为限✓ 答案
- B.超过股东股票基础的损失永久不得扣除,且永远无法使用
- C.个人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股东,按担保金额增加计税基础
- D.股东按比例将公司的银行债务计入股票计税基础,如同合伙人依第752条的处理
税法第1366(d)(1)条将股东的损失扣除限制在调整后股票基础加上“公司对该股东所负债务”的基础之内,因此只有股东直接借款才产生债务基础。与合伙企业适用的第752条不同,实体层面的借款不给股东带来任何基础;单纯的担保在股东实际付款之前不构成经济支出。被限制的损失将无限期暂停结转,只要该人仍是股东即可继续使用。
编号 QB-7NNN3K依据: IRC sec. 1366(d)(1); Treas. Reg. sec. 1.1366-2(a)(2)报告此题的问题
18. 某合伙企业就合伙人提供的劳务向其支付一笔“保证支付”(guaranteed payment),其金额的确定与合伙企业的所得无关。该笔支付应如何处理?
- A.合伙企业可扣除,合伙人不论企业是否盈利均作为普通所得申报✓ 答案
- B.合伙企业不得扣除,但合伙人必须作为普通所得申报
- C.合伙企业予以扣除,合伙人在其基础范围内作为免税的资本返还处理
- D.该支付属于分配,仅减少合伙人的资本账户,对合伙人而言不构成所得
依税法第707(c)条,保证支付在适用第61条和第162条时被视为向非合伙人支付,因此合伙企业在计算普通经营所得时予以扣除,而合伙人须将其计入普通所得。由于该支付的金额与盈利无关,即使合伙企业当年亏损,合伙人仍须申报——这也是它既进入普通所得计算、又在K-1表上单独列示的原因。
编号 QB-Q5UTNK依据: IRC sec. 707(c)报告此题的问题
19. 下列哪一事件会导致公司的S型选择被终止或无法成立?
- A.已故股东的遗产持有该公司股份
- B.公司发行第二类股票,其与第一类股票的区别仅在于表决权
- C.同一家族的成员选择在股东人数上限计算中被视为一名股东
- D.一家合伙企业取得该公司的股份✓ 答案
税法第1361(b)(1)条将S型公司股东限定为个人、遗产、特定信托和特定免税组织,因此由合伙企业、公司或非居民外国人持股属于立即丧失资格的事件。其余三项均为明确允许:依第1361(c)(4)条,仅表决权不同不构成第二类股票;遗产是合格股东;依第1361(c)(1)条,家族成员可合并计为一名股东。
编号 QB-8NZY8M依据: IRC sec. 1361(b)(1), (c)(1) and (c)(4)报告此题的问题
20. 在C型公司将账面所得调节为应税所得的附表M-1中,下列哪一项产生“永久性差异”?
- A.账面采用备抵法、税务采用特定核销法核算的坏账费用
- B.MACRS税务折旧超过账面折旧的部分
- C.账面上计提但税务上待实际支付时才扣除的保修费用
- D.账面计入但税法免税的州和地方债券利息✓ 答案
永久性差异是指在以后期间永不转回的差异;依税法第103条,免税市政债券利息永不计入应税所得,因此在附表M-1中从账面所得中减除,且未来不会有相反的调整。其余三项均为暂时性(时间性)差异:加速折旧、计提的保修费用,以及坏账的备抵法与特定核销法差异,都会在以后年度随相关项目的税务扣除而转回。
编号 QB-TM6QHC依据: IRC sec. 103; Form 1120, Schedule M-1 (book-tax reconciliation)报告此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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