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道推理与判断练习题及答案
警察入职考试练习的全部推理与判断练习题,附正确答案和简短解析。
开始练习测验 →1. 某部门规定:“凡被分派到港口巡逻队的警员均持有急流救援认证。”中村警员没有急流救援认证。仅根据以上信息,下列哪项结论必定成立?
- A.中村警员没有被分派在港口巡逻队✓ 答案
- B.中村警员被分派在港口巡逻队
- C.港口巡逻队中有些警员没有急流救援认证
- D.中村警员取得认证后将被分派到港口巡逻队
如果某群体的每一名成员都具备某项特征,那么不具备该特征的人就不可能属于该群体。中村缺少港口巡逻队全体成员都拥有的认证,因此他不可能被分派在该队。该规定并未说明持有认证就会被编入该队,所以关于未来分派或队内有人未持证的说法都无法推出。
编号 QB-YUUECT依据: Deductive reasoning by contrapositive (modus tollens); ability definition per NYC DCAS Police Officer Notice of Examination 6311 — "applying general rules to specific problems"报告此题的问题
2. 某部门使用以下派警优先级:优先级1——立即出动,可使用警灯警笛;仅在报称有生命威胁时使用。优先级2——迅速出动,不使用警灯警笛;用于正在发生但未报告有人受伤的犯罪。优先级3——常规出动;用于事件已结束且嫌疑人不在现场的情形。规则4.02:出警警员一律不得自行更改所派警情的优先级,只有当班主管可以调高或调低优先级;警员必须将任何新信息转达给派警中心。科尔警员正前往一起优先级3的自行车失窃报案。途中派警中心转达:报案人刚刚回电称,拿走自行车的人已返回,正在她家车道上与她争吵;未报告有武器或人员受伤。科尔警员应当怎么做?
- A.将新信息转达派警中心并请当班主管重新确定优先级,同时继续前往现场✓ 答案
- B.继续按优先级3前往现场且不再向派警中心报告,因为受理时所派的优先级不得更改
- C.取消出警,请派警中心让报案人到警局来做笔录
- D.自行将警情升为优先级1并使用警灯警笛前往,因为嫌疑人现已在现场
规则4.02同时规定了两件事:禁止警员自行更改优先级,同时要求其将新信息转达派警中心。只有同时满足这两项义务的做法才完全正确,因此正确答案必须把正确的判断(不得自行升级)与正确的程序(上报并由主管决定)结合起来。自行升级正是凭现实直觉设下的陷阱;而保持沉默则违反了同一条规则中关于上报的部分。
编号 QB-ECBXKR依据: Rule 4.02 as quoted in the stem (priority changes reserved to the supervisor; officer must relay new information)报告此题的问题
3. 某拾获财物政策规定:P-9.1 估值低于250美元的拾获财物,填写R-2表并存放于分局财物柜。P-9.2 属易腐物品的拾获财物,须拍照、填写R-2表并立即处置;无论价值多少,易腐物品一律不得存入财物柜。P-9.3 拾获的现金,无论金额多少,均填写R-1表并存入警局保险柜,本条没有例外。伊巴拉警员在公交候车长椅上捡到一个无人认领的保温箱,内有现金80美元和约值30美元的两磅鲜鱼。下列哪种做法符合该政策?
- A.将80美元填入R-1表并存入警局保险柜;对鲜鱼拍照、填入R-2表并立即处置✓ 答案
- B.将现金和鲜鱼一并填入R-1表,并把整个保温箱存入保险柜
- C.对全部物品拍照并填入R-2表,因箱内含易腐物品而将整个保温箱一并处置
- D.将现金和鲜鱼一并填入R-2表,并把保温箱整箱存入财物柜,因为两样物品的价值均低于250美元
每件物品都应按适用于它自身的条款处理,而不是按发现时所在的容器一并处理。P-9.3 对现金是绝对规定,因此无论金额多小,80美元都要填R-1表并存入保险柜;P-9.2 对易腐物品同样是绝对规定,所以鲜鱼应拍照、登记于R-2表并予以处置,而不是存放。P-9.1 中低于250美元存柜的规定不能推翻上述任何一条绝对条款。
编号 QB-XUG47S依据: Policy sections P-9.1, P-9.2 and P-9.3 as quoted in the stem (absolute qualifiers "never" and "no exceptions" control)报告此题的问题
4. 某记录手册定义如下:代码41——财物损坏:未经所有人同意损坏财物,且未进入建筑物内。代码42——非法进入建筑物:未经所有人同意进入封闭建筑物,无论是否取走财物。代码43——建筑物内盗窃:未经同意进入封闭建筑物并从中取走财物。归档规则:当同一事件适用多个代码时,报告按适用代码中编号最高者归档。某人砸碎了一间上锁园艺棚屋的窗户并爬了进去,尚未拿走任何东西就被邻居赶跑,没有任何财物被取走。该报告应如何归档?
- A.分开归为两份报告,一份代码41,一份代码42
- B.按代码43归档,因为该人显然是为盗窃而进入
- C.按代码42归档,因为已进入封闭棚屋且没有取走任何财物✓ 答案
- D.按代码41归档,因为唯一完成的行为是砸碎窗户
本案事实同时满足两个代码:砸碎窗户符合41,进入封闭棚屋符合42;而43不成立,因为其定义要求确实取走了财物。归档规则随后解决重叠问题,要求以适用代码中编号最高者(即42)归为一份报告。所给定义中均未包含“盗窃意图”这一要素,因此不能据此适用代码43。
编号 QB-DCYKEQ依据: Records manual Codes 41-43 and the filing rule (highest-numbered applicable code) as quoted in the stem报告此题的问题
5. 某处张贴的停车规定如下:A区——周一至周五上午7:00至9:00禁止停车、临时停靠和停放。B区——每天上午8:00至下午6:00限停两小时。许可说明——悬挂有效“承包商许可证”的车辆可豁免张贴的时限规定;承包商许可证一律不得豁免禁停(禁止停靠)限制。某周二上午8:15,雷耶斯警员发现一辆悬挂有效承包商许可证的厢式货车停在A区,已停放约20分钟。仅依据上述规定,正确判定是什么?
- A.不构成违规,因为只要施工人员正在楼内作业,张贴的承包商许可证即可豁免该车适用A区的限制
- B.不构成违规,因为该车停放时间不足两小时
- C.构成违规,因为该许可证不能豁免工作日上午8:15正在生效的A区禁停限制✓ 答案
- D.只有当该车在A区停放超过两小时才构成违规
许可说明只给予一项豁免——豁免张贴的时限规定——并以绝对措辞指明其一律不适用于禁停限制。A区属于禁停限制,而周二上午8:15正处于其工作日7:00至9:00的生效时段内,因此许可证在此无关。两小时的规定属于B区,不能套用到A区。
编号 QB-WU5SZQ依据: Parking chart Zone A restriction and Permit Note ("never exempts... from a no-stopping restriction") as quoted in the stem报告此题的问题
6. 四人就一辆送货厢式货车与一辆踏板摩托车在梣树街与第九大道路口相撞作了陈述。特伦特(咖啡馆窗边):“摩托车正穿过路口,货车撞上了它。紧接着一名穿灰色连帽衫的男子从人行道冲进街道,开始挥手让车辆避开。”小泽(公交站):“我没看到相撞,只听到了声音。等我抬头时,一名穿灰色连帽衫的男子已经站在路中间用手拦车了。”博伊尔(跟在货车后面驾车):“看他那样飘着开,我猜货车司机当时在玩手机。”法罗:“我是休班消防员。我当时走在人行道上,看到货车和摩托车相撞,就走到路中间拦住车辆直到警消到场。我穿着一件灰色卫衣。”下列哪项结论最有依据?
- A.货车司机是故意别停那辆摩托车的
- B.碰撞后指挥交通的男子就是休班消防员法罗✓ 答案
- C.小泽看到摩托车先驶入路口,随后货车才撞上它
- D.货车司机在碰撞发生时正在使用手机
归纳推理题的评分方式是交叉比对各方陈述,只有身份推断能通过这一检验:特伦特与小泽各自独立地描述了一名穿灰色连帽衫的男子在碰撞后立即指挥交通,而法罗自述穿着灰色卫衣并做了完全相同的事。博伊尔的说法明确是猜测(“我猜”);小泽自称没有看到碰撞,因此不可能看到摩托车驶入路口;也没有任何证人陈述能证明司机的主观意图。
编号 QB-CCM99P依据: Inductive reasoning scoring principles (cross-reference multiple accounts; a witness's guess is not evidence; motive is not inferable unless stated) — ability definition per NYC DCAS Police Officer NOE 6311报告此题的问题
7. 四人就一家五金店内的一起纠纷作了陈述。阿尔瓦雷斯(店员):“两名男子在收银台旁争吵。个子较高的那个推了对方一把,然后拿着一把没付钱的无绳电钻从正门走了出去。”诺瓦克(顾客):“我看到了那一推。推人的那个男子腋下夹着一个盒装电动工具走了出去。”范(顾客):“说实话,我不太记得有没有人被推。我当时在看手机。”鲁伊斯(店外送货司机):“我听一名急救员说,被推的那个人手腕骨折了。”下列哪项结论最有依据?
- A.拿着电动工具离开店铺的男子就是推人的那名男子✓ 答案
- B.被推的男子手腕骨折
- C.并未发生推搡,因为店内有一名证人不记得有人被推
- D.离开店铺的男子有意要伤害对方
两名在场且直接注视争吵的证人各自独立地把同一个人与两项行为联系起来——推人以及拿着电动工具走出店门——正是这一重叠使该结论站得住脚。范“不记得”并不能证明事情没有发生,而且其分量不及两项直接目击;鲁伊斯只是在转述别人说的话,属于传闻而非其亲眼所见;至于伤害意图,仅凭一次推搡是无法推断的。
编号 QB-VUSEUP依据: Inductive reasoning scoring principles (two direct accounts outweigh a non-recollection; hearsay and intent claims are unsupported) — ability definition per NYC DCAS Police Officer NOE 6311报告此题的问题
8. 点名时一名警长说:“上个月梣木街报案的六起入室盗窃全都发生在周二。所以梣木街下一起入室盗窃也会在周二发生,其他日子在那条街上加派巡逻毫无意义。”下列哪项最准确地指出了该警长推理中的缺陷?
- A.它只给出数字,却没有列出发生盗窃的具体地址
- B.它把在少量既往事件中发现的规律当作对未来事件的保证,而该规律可能只是巧合,也可能发生变化✓ 答案
- C.它没有说明这些入室盗窃是发生在住宅还是商铺
- D.它完全依赖入室盗窃报案记录本身,却没有逐一独立核实每一份报案都填报准确
在既往案件中观察到的规律可以支持对可能性的预测,但不能使未来事件成为必然;而一个月内六起案件的样本,远不足以排除巧合或作案者习惯的改变。该警长把“迄今为止一直如此”变成了“下次必定如此”,这正是典型的归纳越界。其他选项提出的都是与“由既往规律跳到必然的未来事件”这一飞跃无关的枝节问题。
编号 QB-KC4MFX依据: Inductive reasoning: hasty generalization from a limited sample; conclusions of likelihood versus certainty报告此题的问题
9. 完成下列数列:4, 7, 13, 25, 49, ?
- A.89
- B.97✓ 答案
- C.98
- D.73
每一项都是前一项乘以2再减1(4×2−1=7,7×2−1=13,13×2−1=25,25×2−1=49),这等同于说相邻两项之差依次翻倍:3、6、12、24,接下来是48。按此规则,49×2−1=97,也即49+48=97。干扰项98来自只乘2而不减1,用前面各项验证即可发现不成立。
编号 QB-4V9S2Y依据: Pattern recognition / number series: identify the transformation between adjacent terms and verify it on earlier pairs before selecting报告此题的问题
10. 完成下列字母序列:ZA, YC, XE, WG, ?
- A.VI✓ 答案
- B.UJ
- C.UI
- D.VH
应把每组字母拆成两条独立的序列来看。第一个字母按字母表逐一倒退(Z、Y、X、W,因此下一个是V);第二个字母每次前进两位、跳过一个字母(A、C、E、G,因此下一个是I)。两条规则结合即得VI;VH与UI各自只正确套用了其中一条规则。
编号 QB-27RXDP依据: Pattern recognition / letter series: resolve compound items into separate positional rules and verify each rule across all given terms报告此题的问题
11. 一名犯罪分析员汇总了近期五起入室盗窃:(1) 周二14:15——一楼公寓,从未上锁的后推拉门进入,仅拿走处方药。(2) 周四23:40——独栋住宅,用扁平工具撬开前门,拿走电视机和笔记本电脑。(3) 周三13:50——一楼公寓,从未上锁的后窗进入,仅拿走处方药。(4) 周六03:10——零售店,砸碎前面玻璃,搬走收银机。(5) 周五09:00——前租客用钥匙进入住宅,搬走家具。以下哪两起最可能是同一人所为?
- A.第1起与第2起
- B.第2起与第4起
- C.第3起与第5起
- D.第1起与第3起✓ 答案
犯罪规律分析要比对作案目标类型、进入方式、作案时段与所窃财物,多个因素同时吻合时关联性最强。第1起与第3起在四个方面全部吻合:一楼公寓、从未上锁的后部开口无破坏性进入、工作日午后时段,且唯一被窃财物均为处方药。第2起与第4起仅在深夜时段上相同,目标与手法都不一致;其余组合则几乎毫无共同点。
编号 QB-HPJSTN依据: Pattern recognition applied to crime analysis: linking cases by target, method of entry, time of day and property taken (IOS ability rationale)报告此题的问题
12. 万斯警员的记录中有以下关于一起药店持械抢劫的五句陈述,顺序被打乱:(1) 店员按下了柜台下方的无声报警器。(2) 一辆灰色轿车在药店门前并排停放,发动机未熄火。(3) 万斯警员到场并控制了该轿车的司机。(4) 一名戴面罩的男子走进店内,索要收银机里的钱。(5) 戴面罩的男子跑出店外,那辆轿车在路边熄了火。下列哪一顺序符合事件必然发生的先后次序?
- A.2 - 4 - 1 - 5 - 3✓ 答案
- B.2 - 4 - 5 - 1 - 3
- C.2 - 1 - 4 - 5 - 3
- D.4 - 2 - 1 - 5 - 3
把各句归入抢劫“之前、之中、之后”三类。第3句是警察到场后唯一发生的事,必为最后一项,而第5句(逃离)必须紧接其前。在抢劫过程中,第1句店员按报警器是一种反应,因此必然发生在第4句的索要之后;第2句轿车在门前候着是唯一的铺垫性事件,故排在最前。
编号 QB-374AKQ依据: Information ordering: before/during/after bucketing with unique anchors; a reaction statement must follow the statement that triggers it (NYC DCAS ability definition)报告此题的问题
13. 证据处理程序第7条必须严格按以下顺序执行,任何步骤不得颠倒:(1) 在移动物品之前,就地拍照;(2) 戴手套提取物品并装入合适的容器;(3) 封存容器,并在封条上标注本人姓名缩写、日期和时间;(4) 填写证据标签,写明案件编号和物品描述;(5) 将已封存物品移交财物管理员并取得签收凭证。惠特洛克警员在厨房地板上发现一把折叠刀。下列哪一顺序符合第7条程序?
- A.就地拍照,装入容器提取,封存容器并在封条上标注姓名缩写、日期和时间,填写证据标签,再移交财物管理员并取得签收凭证✓ 答案
- B.拍照、提取,先填写证据标签,再封存容器并标注姓名缩写,然后移交
- C.就地拍照并装入容器提取,封存容器并在封条上标注姓名缩写和日期,先移交财物管理员并取得签收凭证,之后再填写证据标签
- D.先提取折叠刀,稍后在财物室拍照,然后封存、贴标签并移交
排序题必须依据题干中列明的顺序作答,而该程序明确规定任何步骤不得颠倒。只有一个选项是按1-2-3-4-5执行的:就地拍照、提取、封存并标注、贴标签、移交并取得签收凭证。其余选项分别是移动后才拍照、把贴标签与封存的次序对调,或在标签未填妥前就移交,都破坏了规定顺序和有据可查的证据保管链。
编号 QB-JPW4ZP依据: Evidence Procedure 7, steps 1-5 as quoted in the stem ("no step may be performed out of order")报告此题的问题
14. 一名报案人称,她停放的车辆在夜间被撬,副驾驶座上的一个包被拿走。雷耶斯警员观察到:驾驶侧车窗玻璃碎片散落在车外路面上,座椅上一片也没有;门锁没有撬压痕迹;挡风玻璃上贴有防盗警报贴纸,报案人称警报从未响过;点火装置完好无损。以上哪一项观察最直接地表明车窗是从车内而非车外被打碎的?
- A.点火装置完好无损
- B.警报从未响过
- C.门锁及周围门框都没有撬压或其他损坏的痕迹
- D.车窗玻璃碎片落在车外路面上,座椅上一片也没有✓ 答案
碎玻璃会朝着施力方向的另一侧掉落,因此从车外击打车窗会把碎片留在车厢内部。玻璃全部落在车外路面、座椅上一片也没有,正是指向从车内破窗的物证,也是四项观察中唯一与报案陈述相矛盾、而非仅仅未获解释的一项。没有撬压痕迹、警报未响以及点火装置完好,都可能有多种无辜的解释,并不能说明施力方向。
编号 QB-Y62A3M依据: Problem sensitivity: identifying the discrepancy between a complainant's account and the physical evidence (NYC DCAS ability definition); glass fragments travel in the direction of the applied force报告此题的问题
15. 萨拉斯警员是一起两车相撞事故的首个到场警力。数秒之内她注意到以下全部情况。依据“保护生命优先于其他一切任务”这一原则,她应最先处理哪一情况?
- A.一名坐在路缘上的乘客,面色苍白、呼吸急促,裤腿上有一片不断扩大的红色渗渍✓ 答案
- B.其中一名驾驶人坚持要立刻向她陈述经过
- C.一辆车的水箱有发动机冷却液缓慢滴落到路面上
- D.事故现场后方双向车辆越排越长,排队等候的司机们不耐烦地不停按喇叭
面色苍白、呼吸急促伴出血未控制,是时间上极为紧迫的生命威胁,也是所列情况中唯一可能在数分钟内致人死亡的。优先级顺序把生命安全置于危害排除、调查取证和公众便利之上,因此止血先于疏导交通、先于录取陈述,也先于缓慢滴落的冷却液——后者不易燃,不构成即时危险。陈述可以稍后录取并可以慢慢做,但危及生命的伤情不能等。
编号 QB-FPU4GK依据: Situational judgment priority hierarchy: protecting life is always the first priority; safety problems are handled before investigative ones (Ergometrics FrontLine candidate preparation guidance)报告此题的问题
16. 在部门报告制度中,“可疑情况”定义为:就当时的时间和地点而言不寻常、且没有明显合法解释的被观察到的状况,且尚未显示已有犯罪发生。下列哪一情形不符合该定义?
- A.凌晨2:00,一架梯子架靠在一栋住宅二楼后窗下,附近没有任何作业车辆
- B.一人于凌晨2:00坐在住宅车道上一辆未熄火的车内,关着大灯,已停留约40分钟
- C.晚上11:00,一家商店的前窗被砸碎,收银抽屉敞开且已空✓ 答案
- D.两人于凌晨3:00坐在停放于已关闭工业停车场内的一辆厢式货车里打着手电筒,该车未张贴停车场许可证
该定义包含三个要素,最后一个是限定条件:只有在尚未显示已有犯罪发生时才归入此类。前窗被砸碎、收银抽屉敞开且已空,是犯罪已经发生的直接证据,因此该情形属于已发生的犯罪案件,而非可疑情况。其余三项就时间而言都不寻常且缺乏明显合法解释,但都不能确定已有犯罪发生。
编号 QB-Z6DM8N依据: Category definition of "Suspicious Circumstance" as quoted in the stem (all three elements, including the no-crime-shown limitation, must be satisfied)报告此题的问题
17. 德尔加多警员的巡逻车车头朝南。她先左转,接着掉头,然后右转。此时她的车头朝向哪个方向?
- A.南
- B.东
- C.北✓ 答案
- D.西
每一次转向都必须以警员当前的朝向为基准来推算,而不是以地图的正北为基准。车头朝南时左转即朝东;掉头则反向变为朝西;由朝西再右转即朝北。这类题最常见的错误就是按地图正北而非当前朝向来判断。
编号 QB-GP7FNM依据: Spatial orientation: determining heading after successive turns relative to current direction of travel (NYC DCAS ability definition)报告此题的问题
18. 在一个方格路网中,各大道为南北走向,自西向东依次为第一大道、第二大道、第三大道;各街道为东西走向,自北向南依次为梣树街、桦树街、雪松街。梣树街为单向西行,桦树街为单向东行,第二大道为单向南行;第一大道、第三大道和雪松街均为双向通行。鲁伊斯警员现位于第一大道与雪松街路口,需驶往第三大道与梣树街路口。下列哪条路线既合法又最短?
- A.沿雪松街东行至第三大道,再沿第三大道北行至梣树街✓ 答案
- B.沿第一大道北行至桦树街,沿桦树街东行至第二大道,沿第二大道北行至梣树街,再沿梣树街东行至第三大道
- C.沿雪松街东行至第二大道,沿第二大道北行至梣树街,再沿梣树街东行至第三大道
- D.沿第一大道北行至梣树街,再沿梣树街东行至第三大道
该行程需要向东两个街区、向北两个街区,因此任何合法的四街区路线都是最短路线。除一个选项外,其余路线都要沿梣树街东行,而该街为单向西行;其中两条还要沿第二大道北行,而该大道为单向南行。只有“沿雪松街东行至第三大道、再沿第三大道北行至梣树街”这条路线,全程四个街区都在双向道路上按允许方向行驶。
编号 QB-676A4U依据: Spatial orientation / map reading: shortest legal route subject to the one-way designations stated in the stem报告此题的问题
19. 凯恩警员正在一户人家中受理昨天发生的一起入室盗窃报案,嫌疑人不在现场,也无人受伤。询问过程中,派警中心通报两个街区外正在发生持械劫车案,并呼叫可出动警力。凯恩是距离最近的警力。他应当怎么做?
- A.先把报案笔录做完,因为警员绝不应中途放下已接手的任务
- B.留在原地继续做入室盗窃案的询问,并请派警中心就该紧急警情另派其他警力,因为入室盗窃的受害人先报的案
- C.告知报案人自己必须前往处置紧急警情,向派警中心报告自己前往,并安排稍后返回或另行完成该报案笔录✓ 答案
- D.先征询报案人是否介意自己离开,再决定是否前往
“问题未解决前不得离开现场”这一原则,在出现更高优先级情况时应当让位;正在发生的持械犯罪,其优先级高于昨天已结束案件的笔录。正确做法还包含本情境所要求的两项程序:向派警中心报告自己前往,以及确保报案人不是被一走了之,而是知道笔录将会补做完成。征求报案人同意等于把本应由警员作出的决定交给他人;而留在原地则是让文书工作压过了正在发生的持械案件。
编号 QB-NPY4HT依据: Situational judgment priority hierarchy: a higher-priority emergency arising mid-task justifies suspending the lower-priority task; keep dispatch informed (Ergometrics FrontLine candidate preparation guidance)报告此题的问题
20. 凌晨2:00,努内斯警员单独接警前往一处已关闭的仓库,因其后门敞开。没有迹象显示有人在内,也没有任何关于人员处于危险中的报告。她的增援警力约四分钟后到达,且她与电台保持联络。最佳做法是什么?
- A.把门关上,将该警情作查无实据结案,继续巡逻
- B.站在门口多次大声喊话表明自己是警察并且即将进入,然后独自进入并搜索,看屋内是否有人回应
- C.立即单独进入建筑内搜索,以免屋内的人逃脱
- D.占据可掩护的位置并能监视敞开的后门,向派警中心报告自己的确切位置和现场情况,等待四分钟后增援到达再进入✓ 答案
由于没有任何关于人员处于危险中的报告,就不存在足以证明可以独自进入未清查建筑的生命危急情形,警员也不应在没有增援的情况下处置可能危险的局面。在掩护位置控制现场,既能看到任何离开的人,又能顾及那些看不见的武器;而向派警中心报告确切位置与现场情况,正是万一情况恶化时援助能够奏效的前提。关门离开会使可能发生的犯罪无人调查;而独自喊话进入则暴露了自己的位置,同时仍然没有增援。
编号 QB-7XPEKH依据: Situational judgment, officer safety: never handle a dangerous situation alone without backup; contain the situation and keep dispatch informed of location and activity (Ergometrics FrontLine candidate preparation guidance)报告此题的问题
21. 伯格斯特伦警员拘捕了一名配合的男子,该男子已被戴上手铐,全程态度礼貌。此时开始下雨,他请求坐进巡逻车后座。在把他安置进车内之前,伯格斯特伦警员应当怎么做?
- A.立即把他安置进车内,因为他已戴上手铐且一直很配合
- B.询问他身上是否有物品,并以其回答为准
- C.让他在雨中等待押送车到场,这样就不需要搜身
- D.在把他放进车内之前对其进行武器与违禁品搜查,并同时检查后座区域✓ 答案
通行的安全规则是:未经搜查,绝不将他人关入车内或押送,因为手铐只是约束了双手,并不能排除警员看不见的武器或违禁品。态度配合不能替代搜查:人并非总说实话,而藏匿的武器或物品恰恰是不会主动告知的。检查后座区域还能确定该人被放入之前车内原有什么,这对警员和被拘捕者都是一种保护。
编号 QB-QEVK6J依据: Situational judgment, officer safety: never confine or transport a person without searching them first; account for weapons you cannot see (Ergometrics FrontLine candidate preparation guidance)报告此题的问题
22. 两名警员前往处置一起晚上11:30的噪音扰民投诉。住户开门后立刻大声抱怨,称警察总是针对他们一家。除噪音投诉外没有其他明显违法情形,现场也不存在危险。下列哪种处置方式最佳?
- A.让他简短地发泄一下、不把话往心里去,说明是邻居投诉以及噪音规定的要求,请他把音量调小,并就当晚余下时间提供可行的替代办法✓ 答案
- B.告诉他对警察的看法无关紧要,并要求他出示身份证件
- C.什么也不说就离开,因为事情轻微而住户情绪激动
- D.直接打断他的话,命令他立即把音乐彻底关掉,并警告他如果警方今晚不得不再次上门,他不仅会被开罚单,还有可能被逮捕
警员应以能够奏效的最低层级取得控制;违法情节越轻,可裁量的余地越大,因此噪音投诉需要的是解释与争取配合,而不是命令或威胁。与警察打交道的人往往情绪激动、需要发泄;让其短暂发泄且不往心里去,通常能缓和局面,而说明上门缘由并提供可行的替代办法,才能把一时的服从变成持续的配合。强硬选项把小事不必要地升级;而一走了之则既丢下了未解决的问题,也辜负了报警的邻居。
编号 QB-8X2SRJ依据: Situational judgment: gain control at the lowest level that works; discretion scales inversely with seriousness; explain and offer options (Ergometrics FrontLine candidate preparation guidance)报告此题的问题
23. 一份培训简报给出如下定义。盗窃(LARCENY):未经同意拿走他人财物并意图占有。抢劫(ROBBERY):以暴力或以立即施暴相威胁实施的盗窃。入室盗窃(BURGLARY):非法进入建筑物并意图在内实施犯罪。敲诈勒索(EXTORTION):以日后加害相威胁获取财物。一名男子在人行道上走近一位餐车顾客,说"把手表给我,不然我现在就打你",随后拿走了手表。仅依据这些定义,他最可能犯了哪种罪?
- A.敲诈勒索
- B.盗窃
- C.入室盗窃
- D.抢劫✓ 答案
该男子以立即施暴相威胁("我现在就打你")当面夺取财物,完全符合简报中抢劫的定义;敲诈勒索要求以日后加害相威胁,入室盗窃要求进入建筑物,而单纯盗窃完全不涉及暴力或威胁。
编号 QB-RE8XBK依据: NYS Trooper Exam Study Guide (IOS) deductive-reasoning offense-classification format; definitions applied strictly as supplied in the stem报告此题的问题
24. 部门追捕政策规定:"仅当逃逸车辆的驾驶人涉嫌暴力重罪时,警员方可实施车辆追捕。追捕一旦在标示的上学时段进入使用中的学校区域,无论涉嫌何种罪行,都必须终止。"Rios警员正在追捕一名涉嫌持械劫车的驾驶人。某上学日下午2:30,追捕在标示时段内进入一处学校区域。根据该政策,Rios必须:
- A.继续追捕,因为持械劫车属于暴力重罪
- B.在进入学校区域时立即终止本次追捕✓ 答案
- C.减速至学校区域限速后继续实施追捕
- D.呼叫请求主管批准后继续进行追捕
学校区域条款明确写着"无论涉嫌何种罪行"都必须终止,因此它优先于暴力重罪的追捕授权;含有无条件终止情形的政策条文必须按字面执行,条文中也没有提供主管批准或减速继续这类替代做法。
编号 QB-5XYR8F依据: DCAS Exam No. 5342 NOE — deductive reasoning ('applying general rules to specific problems'); pursuit policy text as given in stem报告此题的问题
25. 一份交通规程写道:"第12(b)条:发现堵塞消防栓的车辆应予拖走。例外:如登记车主在场并能立即移车,警员应开具传票且不得拖车。"Park警员发现一辆轿车堵住消防栓。正在呼叫拖车时,登记车主拿着钥匙跑来,表示可以立刻把车移走。根据第12(b)条,Park应当:
- A.仅作口头警告,因为车主很快赶了回来
- B.仍安排拖走该车,因为它堵住了消防栓
- C.开具传票,并让车主立即把该车移走✓ 答案
- D.拖走该车,同时再向车主开具一张传票
例外条款的两个条件都已满足——登记车主在场且能立即移车——因此规程要求开具传票并明确禁止拖车;该条款中根本没有授权口头警告,而"一律拖走"的一般规则只在例外条件不成立时才适用。
编号 QB-NE6XTF依据: Stem Section 12(b) exception clause; DCAS deductive-reasoning ability definition (conditional rule application)报告此题的问题
26. 四名目击者看到一辆肇事逃逸汽车疾驰而去,并各自记下了车牌。目击者1:KDR-386。目击者2:KDR-336。目击者3:KBR-386。目击者4:KDP-386。假设每名目击者记下的大部分字符都是正确的,哪个车牌最有可能是正确的?
- A.KDR-386✓ 答案
- B.KDP-386
- C.KBR-386
- D.KDR-336
逐位比对四个版本可知,K、D、R、3、8、6每个字符都得到四名独立目击者中至少三人的印证,而KDR-386是唯一在每一位上都与多数记录一致的版本——其余每个版本都含有一个只有单独一名目击者记下的字符。
编号 QB-6XB4EG依据: DCAS inductive-reasoning ability; witness-corroboration keying method taught in the NYS Trooper Exam Study Guide (IOS)报告此题的问题
27. 八天内,Route 9公路沿线四家加油站被抢:(1)周一晚11:40——店员描述一名戴红色棒球帽的高个子男子;(2)周三凌晨12:15——无监控,店员看到一名戴红帽的高个子男子;(3)周五晚11:05——劫匪戴红色帽子,身高未记录;(4)下周一凌晨12:50——店员描述一名高个子男子,是否戴帽未记录。哪项结论从这些报告中得到的支持最充分?
- A.可以确定这四起抢劫都是同一名男子所为
- B.四起抢劫呈现深夜针对Route 9加油站的模式✓ 答案
- C.劫匪几天之内还会抢劫Route 9沿线加油站
- D.劫匪的住处最有可能就在Route 9公路附近
唯一得到所列事实完全支持的结论是共同模式——四起抢劫都发生在Route 9沿线加油站、时间大致在晚11点到凌晨1点之间;断定四案必为同一人所为、预测下一次抢劫的时间,或推断劫匪的住处,都超出了已给信息的范围。
编号 QB-PEH9ZG依据: DCAS inductive-reasoning ability; NYS Trooper Exam Study Guide rule that credited conclusions must not overreach the stated facts报告此题的问题
28. 三名扒窃案受害人给出描述。受害人1:男性,约5英尺6英寸,20多岁,灰色连帽衫,左手有纹身。受害人2:身材矮小的年轻男子,穿灰色运动衫,手上有纹身。受害人3:约5英尺5英寸的男子,穿灰色连帽衫,背红色背包。警员在附近拦住四人,谁与这些报告中的细节相符最多?
- A.约5英尺5英寸、20多岁的女子,灰色连帽衫,背红色背包
- B.约6英尺1英寸、20多岁的男子,灰色连帽衫,背红色背包
- C.约5英尺6英寸、20多岁的男子,灰色连帽衫,左手有纹身✓ 答案
- D.约5英尺6英寸、40多岁的男子,黑色连帽衫,左手有纹身
第一名被拦者符合所有被多次印证的细节——灰色连帽上衣(3份报告)、约5英尺5至6英寸的矮个子(2份)、20多岁的年轻男性(2份)、手上有纹身(2份);而其余三人各自与多名受害人反复提到的某项细节相矛盾:身高、年龄和上衣颜色、或性别。
编号 QB-3X94WC依据: DCAS inductive-reasoning ability — combining separate witness reports into a supported conclusion (description matching)报告此题的问题
29. 一名租户报案称公寓被入室盗窃,他陈述:(1)记不清被盗手表的确切品牌;(2)当天早8点到晚6点一直在办公室,从未离开;(3)中午前后注意到一辆陌生面包车停在他的公寓楼外;(4)因为没有收据,只能给出大致估价。哪条陈述应促使警员进一步追问?
- A.陈述3:未离开单位却在中午看到公寓楼外✓ 答案
- B.陈述1:记不清自己被盗手表的确切品牌
- C.陈述4:因无收据只报出大致的估算价值
- D.陈述2:连续十个小时一直待在办公室里
陈述2和陈述3不可能同时成立:一个早8点到晚6点从未离开办公室的人,不可能在中午亲眼看到自家公寓楼外的面包车,这一具体矛盾必须查清;记不清品牌、工作时间长或没有收据都很常见,本身并不构成矛盾。
编号 QB-KEF9GD依据: DCAS problem-sensitivity ability — credited answer is the concrete, identifiable discrepancy between statements报告此题的问题
30. 中午徒步巡逻时,Cole警员注意到四种情况。哪一种最需要他立即予以关注?
- A.几名青少年在拥挤的公交车站旁大声说笑
- B.一名慢跑者的狗没拴绳在公园里到处奔跑
- C.一辆送货卡车并排停在生意红火的面包店外
- D.大热天一名穿厚外套的男子在银行门口踱步✓ 答案
与天气明显不符的厚外套可能用来藏匿武器,而在银行门口边观望边来回踱步的行为与预备抢劫的迹象相符,因此这是最可能出大事的情形;其余三种只是常见的轻微违规或普通活动,不构成同等风险。
编号 QB-AZPK4N依据: DCAS problem-sensitivity ability — 'being able to tell when something is wrong or is likely to go wrong'报告此题的问题
31. 一名房主告诉Diaz警员,窃贼趁她外出时从外面砸碎后窗进入屋内。Diaz注意到四点:后门从屋内反锁;衣柜抽屉被拉出翻空;地毯上有泥泞鞋印;而几乎所有碎玻璃都落在窗户下方屋外的地面上。哪项观察与房主的说法相矛盾?
- A.衣柜抽屉被拉出并翻空
- B.地毯上留有泥泞的鞋印
- C.碎玻璃落在窗外的地面上✓ 答案
- D.后门是从屋内反锁着的
玻璃会朝受力方向飞散,因此从外面砸碎的窗户,大部分玻璃应落在室内;玻璃堆在屋外说明窗户是从屋内打碎的,这与房主的说法相矛盾。反锁的房门、被翻空的抽屉和泥泞鞋印都与入室盗窃现场相符。
编号 QB-SGHEHM依据: DCAS problem-sensitivity ability; glass-fall direction principle used in staged-burglary training scenarios报告此题的问题
32. 第5-2号程序《儿童失踪》必须按以下顺序执行:(1)获取儿童体貌特征及最后被看到的时间和地点;(2)如果儿童可能仍在最后被看到的建筑物内,立即搜寻该建筑物;(3)向所有单位通报特征;(4)通知巡逻主管;(5)排查周边区域。在一家超市,Webb警员刚从一位母亲处获取了特征描述,她说儿子五分钟前还在店里她身边。Webb接下来应该做什么?
- A.立即对这家超市的内部进行搜寻✓ 答案
- B.向所有巡逻单位通报男孩的体貌特征
- C.对停车场和附近街道进行逐一排查
- D.将此报案情况通知值班巡逻主管
第(2)步是排在通报之前的条件步骤:男孩五分钟前还在店内母亲身边,可能仍在最后被看到的建筑物里,程序因此要求立即搜寻该建筑;先去通报、报告主管或外围排查,都会跳过这一已被触发的条件步骤。
编号 QB-9ZB9XK依据: DCAS information-ordering ability — 'following correctly a rule or set of rules or actions in a certain order'; stem Procedure 5-2 step (2)报告此题的问题
33. 以下五句话打乱顺序地描述了同一起事件:(1)Tran警员给该男子戴上手铐并告知其权利。(2)一名收银员报案称,一名男子偷了两瓶酒后刚刚逃离。(3)在两个街区外,Tran警员拦住一名与描述相符的男子。(4)调度员通报了收银员对窃贼的描述。(5)收银员被带到拦截现场后,指认该男子就是窃贼。哪种排列顺序最合乎逻辑?
- A.2, 4, 3, 5, 1✓ 答案
- B.4, 2, 3, 1, 5
- C.2, 3, 4, 5, 1
- D.2, 4, 5, 3, 1
事件只能按报案、通报、拦截、指认、逮捕的顺序发生:调度员尚未通报特征,Tran就不可能拦下"与描述相符"的男子;收银员报案之前调度员无从通报;拦截之前收银员也无法指认——因此2、4、3、5、1是唯一说得通的顺序。
编号 QB-RG64CK依据: DCAS information-ordering ability — sentence-sequencing item format per the NYS Trooper Exam Study Guide (IOS)报告此题的问题
34. Iker警员被指派在一处爆裂的水管周围指挥交通。他听到喊声,看到约三十码外一名老人倒在人行道上,一动不动。附近没有其他警员。Iker首先应该怎么做?
- A.立即赶到老人身边,途中呼叫一辆救护车✓ 答案
- B.招呼一名过路司机去查看老人并回来报告
- C.呼叫救护车,同时继续留在原地指挥交通
- D.留在岗位上,因为指挥交通是他的既定任务
保护生命的优先级高于指定的交通岗位:倒地且无反应的老人可能几分钟内就需要救助,警员应立即赶过去,同时用无线电呼叫急救——是在行动的同时求援,而不是用求援代替行动。留守岗位或托付路人,都是把较低优先级的事务置于可能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之上。
编号 QB-8ZYWRJ依据: Police SJT priority hierarchy: life/safety > orders and procedure > property > assigned administrative duty (policeteststudyguide.com SJT doctrine)报告此题的问题
35. 在一个平静班次的尾声,Boone警员从狭窄的小巷倒出巡逻车时,刮蹭了一辆合法停放汽车的挡泥板。周围没有目击者,也看不到摄像头。搭档说:"就一点划痕——咱们直接回队里吧。"Boone应该怎么做?
- A.私下赔偿车主一笔钱,这样就无需提交报告
- B.直接开走,因为损伤轻微而且没有人看到
- C.留张写有私人电话的字条,下班后私下解决
- D.向主管报告刮蹭事故并如实记录车辆损伤✓ 答案
职业操守要求对执勤期间发生的任何事件完整如实地报告,唯一可接受的做法是通知主管并记录损伤;直接开走、私下赔偿或私了都是在掩盖执勤中的碰擦事故,无论损伤多轻微、被发现的可能多小,掩盖行为本身就构成不当行为。
编号 QB-QGTR6J依据: Police SJT integrity standard — report honestly, never conceal or falsify an on-duty incident (universal credited-answer rule in official and prep SJT guidance)报告此题的问题
分套练习
本考试的其他主题
练习题依据警察笔试入职考试的常见领域(阅读、写作/语法、数学、推理)编写。本内容不构成法律建议,与任何执法机构或考试供应商均无关联,也未获其认可。各机构使用的考试各不相同——请查阅你所报考机构的公告了解其具体形式。 BLS 职业概况 →